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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达花园业主购房八8年至今未拿到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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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9 03: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罗先生介绍,7年前,他在我市工作时购买了由嘉峪关市仁宏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文化南路西侧兴达花园小区的一套住房。2012年,他因工作原因移居辽宁省大连市,原想将自己兴达花园的这套房屋出售,可他发现这套房屋土地使用证没办下来,仅有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致使他的房子到现在也无法买卖。“我购房已经中科医院专家7年了,至今未拿到土地使用证,连开发商也联系不上了,真不知道怎么办?”罗先生说,小区绝大部分购房者都与他一样,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而按政策规定两证不齐全是不能过户交易的。他曾多次联系开发商均无果,这让他心力交瘁。

日前,来到兴达花园小区,和罗先生同住一个小区的住户纷纷表示,入住房屋多年,一直没有领到土地使用证。“完整的房屋产权包括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总感觉房子不是自己的。”有居民表示,自己购买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这样作为购房人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为此中科医院,他们多次找相关部门询问,可得到的回复是:现在的土地证是一个大证,都在开发商名下,因为找不到开发商,无法进行土地分割。

对此,向房管局产权业务部门咨询,负责人表示,除酒钢房屋因特殊情况没有办理土地的相关手续外,我市其他房屋交易过户都得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即按照规定两证齐全了才能过户。

带着相关问题,来到了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向出示了一份《关于兴达花园信访事项的回复》,该回复上称:2007年9月,嘉峪关市仁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嘉峪关市文化南路西侧看白癜风到中科白癜风医院、体育大道北侧25013.8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即兴达街区部分住宅)。2008年11月,仁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土局进行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嘉峪关市仁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房屋建成以后,应向国土局提交土地分割登记申请、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测绘报告,并同时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根据批准使用土地面积和房屋总建筑面积,计算出住宅分割登记土地分摊系数后,再依据住户白癜风检查到中科提交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方可对住户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范围内住户住宅土地分割登记。

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曾多次联系嘉峪关市仁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开发商留存的号码已销号,至今联系不上,导致该开发商建设的兴达花园住户土地分割登记至今无法办理。

对于罗先生等住户的诉求,市国土局在《关于兴达花园信访事项的回复》给出了建议,鉴于目前开发商多次联系无果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住户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在《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范围内的住宅住户,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国土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登报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三、住宅住户持《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局进行土地分割登记,领取住宅《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人群疾病死亡谱变化明显慢性肾病死亡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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